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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质量保证

  我们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及其它规定制。
对所有从我们网站上购买的产品提供质量保证。如顾客发现所购产品确有质量问题,请您在收到商品7日内办理退换货,届时请采用普通邮寄或快递方式寄回,我们将跟据您的需求为你退换货。
请保持退换货品未被污损、货品应保持全新包装配件齐全。

请您按如下步骤办理退换货:

  请将原包装与发送清(请在发送清单上标注退换货原因)随所退换货品一并寄往:
  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大石恒达商务中心509室
  收货人:业务部(收)
  邮编:511430

  如果您没有发送清单,请在包裹中放入一张注明您的姓名、地址、电子邮件及订单号吗,并请注明您退换货的原因。
  我们收到你的退换货后,会尽快将调换的商品寄出,或按您选择要求办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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订购合同
需(甲)方:
供(乙)方:广州市番禺区大石华明电子               单号:

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/PCS 金额/元 备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交货日期:

1、 质量检验及验收方法:符合厂家技术指标,如有质量问题,出据检测报告后,可退货。
2、 交货运输方式:
3、 包装标准:标准包装,不回收。
4、 结算方式及期限:现金结算
5、 经济责任:按经济合同法和合同条例执行,合同执行后如有争议在广州进行仲裁。
6、 其它事项:合同经过双方的委托代表签名生效。
7、 本合同一式两份,供需方双方各执一份。(传真件同样也生效)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。
8、 如有未尽事宜,供需双方要友好协商解决。

需方

供方

单位(章):广州番禺大石华明电子 单位(章)
单位地址:广州番禺区大石洛溪南浦恒达综合大楼509 单位地址:
法人代表: 法人代表:
委托代表: 委托代表:
电话:020-39985061/33725982 电话:
传真:39985031 传真:
税号: 开户银行:
账号: 账号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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